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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券櫃檯買賣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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櫃買中心新增展延型權證退場機制新措施

日期:民國107年07月23日

鑒於現行展延型權證缺乏明確退場機制,櫃買中心7月23日正式公告,修正「審查認購(售)權證作業程序」,就流通在外發行單位較少、較缺乏市場性之展延型權證,新增權證發行人得不申請展延而終止櫃檯買賣之新措施,並自即日起開始施行。

櫃買中心表示,展延型權證定價簡單,同時可展延到期日,讓存續期間能不斷延長,成為較適宜中長期投資之權證商品。但考量現行部分展延型權證標的已不受市場青睞,致使流通在外數量及成交量皆偏低,造成佔用珍貴的掛牌及交易資源之現象,因此就展延型權證存續期間屆滿前20個營業日當天流通在外單位數量低於10萬單位時,實施發行人得不申請展延存續期間之新措施。

展延型權證增加退場機制後,於存續期間屆滿前20個營業日,流通在外數量低於10萬單位,且發行人決定不申請展延時,發行人即應於當天向櫃買中心申請該檔展延型權證終止上櫃,於展延型權證存續期間屆滿時,發行人將以履約價格與標的結算價格之差價乘以行使比例,現金結算予投資人。展延型權證即將下櫃相關訊息,投資人可透過櫃買中心的官網(網址:http://www.tpex.org.tw)或公開資訊觀測站「認購(售)權證專區」(網址:http://mops.twse.com.tw/mops/web/o_t95sb01)查詢得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