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證券櫃檯買賣中心

:::

法規修訂資訊

回上一頁 下載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8年03月06日 發文字號:證櫃交字第10800524271號
主   旨: 修正本中心「櫃檯買賣證券經紀商受託買賣錯帳及更正帳號處理作業要點」部分條文如附件,自即日起實施。
依   據: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8年2月26日金管證券字第1080302674號函。
公 告 事 項: 為簡化專業機構投資人辦理更正帳號作業,暨配合集中交易市場已將原以函令發布有關「證券經紀商申報錯帳及更正帳號,應自訂內部控制制度確實控管及查核」之規範納入相關作業要點中,爰修正旨揭要點第2點、第4點及第5點條文。

附   件:

文件下載OpenDocument格式
108005242711-1.doc108005242711-1.od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