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4年4月21日

發文字號:證櫃交字第10400095952號

附件:如文


主旨:修正本中心「辦理有價證券買賣得為融資融券額度暨借券賣出額度分配作業要點」第1條及第2條條文如附件,自104年5月11日起實施。
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4年4月16日金管證投字第1040013133號函。

正本:貼於本中心網站櫃買市場公告

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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