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6年4月6日

發文字號:證櫃交字第10600077631號

附件:如主旨


主旨:修正本中心「有價證券借貸辦法」第8條、「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認購(售)權證審查準則」第22條及「綜合交易帳戶作業要點」第參點條文如附件,並自即日起實施。
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6年3月30日金管證券字第10600060431號函。

正本:貼於本中心網站櫃買市場公告

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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