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 公告 |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6年6月19日 |
發文字號:證櫃債字第10600157631號 |
附件:如主旨 |
主旨:本中心「指數股票型基金受益憑證買賣辦法」第3條及「指數股票型基金受益憑證辦理申購暨買回作業要點」第拾點修正條文如附件,並自公告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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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6年6月14日金管證投字第1060022819號函及本中心「指數股票型基金受益憑證買賣辦法」第16條。 |
正本:貼於本中心網站櫃買市場公告 |
副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