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 公告 |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6年6月19日 |
發文字號:證櫃債字第10604002811號 |
附件:如主旨 |
主旨:修正本中心「證券商營業處所經營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易業務規則」部分條文及「證券商受託買賣有價證券業務人員銷售衍生性金融商品業務規範」第3條如附件及公告事項。
|
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6年6月9日金管證券字第1060014952號函、本中心「證券商營業處所經營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易業務規則」第57條及「證券商受託買賣有價證券業務人員銷售衍生性金融商品業務規範」第11條規定。 |
公告事項:本中心「證券商營業處所經營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易業務規則」第6條修正自公告日後六個月起實施,其餘修正條文自公告日起實施。 |
正本:貼於本中心網站櫃買市場公告 |
副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