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6年6月19日

發文字號:證櫃債字第10604002811號

附件:如主旨


主旨:修正本中心「證券商營業處所經營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易業務規則」部分條文及「證券商受託買賣有價證券業務人員銷售衍生性金融商品業務規範」第3條如附件及公告事項。
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6年6月9日金管證券字第1060014952號函、本中心「證券商營業處所經營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易業務規則」第57條及「證券商受託買賣有價證券業務人員銷售衍生性金融商品業務規範」第11條規定。
公告事項:本中心「證券商營業處所經營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易業務規則」第6條修正自公告日後六個月起實施,其餘修正條文自公告日起實施。

正本:貼於本中心網站櫃買市場公告

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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