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 公告 |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6年10月6日 |
發文字號:證櫃交字第10600270481號 |
附件:如公告事項 |
主旨:修正本中心認可指數股票型基金之標的指數資格應行注意事項部分條文,自即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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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6年9月28日金管證投字第1060035950號函。 |
公告事項: 一、為符合本中心認可指數股票型基金標的指數資格之實務作業,爰配合修正旨揭規章。 二、檢附本中心認可指數股票型基金之標的指數資格應行注意事項部分條文修正對照表如附件。 |
正本:貼於本中心網站櫃買市場公告 |
副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