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6年12月18日

發文字號:證櫃監字第10600332141號

附件:如主旨


主旨:修正本中心「對有價證券上櫃公司財務重點專區資訊揭露處理原則」第4條條文如附件。
依據:本中心「對有價證券上櫃公司財務重點專區資訊揭露處理原則」第5條規定。
公告事項:本中心「對有價證券上櫃公司財務重點專區資訊揭露處理原則」第4條修訂事項自107會計年度起適用。

正本:貼於本中心網站櫃買市場公告

副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