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 公告 |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6年12月21日 |
發文字號:證櫃輔字第10600342551號 |
附件:如主旨 |
主旨:公告修正本中心「櫃檯買賣證券商推介客戶買賣有價證券管理辦法」第5條條文,自即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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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6年12月14日金管證券字第1060047391號函。 |
正本:貼於本中心網站櫃買市場公告 |
副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