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 公告 |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7年1月10日 |
發文字號:證櫃輔字第10600353901號 |
附件:評鑑制度作業要點修正條文對照表 |
主旨:修正「證券商風險管理評鑑制度作業要點」第貳點條文,自即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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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證券商風險管理評鑑制度作業要點」第拾點規定及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6年12月28日金管證券字第1060045831號函。 |
公告事項:為明確規範風險管理評鑑之適用對象,修正「證券商風險管理評鑑制度作業要點」第貳點,增列外資證券商在臺子公司或分支機構得排除適用之規定。 |
正本:貼於本中心網站櫃買市場公告 |
副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