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7年4月20日

發文字號:證櫃債字第10700094011號

附件:如主旨


主旨:公告本中心「證券商營業處所經營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易業務規則」(下稱「業務規則」)及「證券商辦理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易業務應注意事項」(下稱「注意事項」)部分修正條文如附件及公告事項。
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7年4月12日金管證券字第1070104149號函、本中心「業務規則」第57條及「注意事項」第29條規定。
公告事項:本中心「業務規則」第6條修正條文自107年7月23日實施,本中心「注意事項」第25條至第25條之4修正條文自107年10月23日實施,其餘修正條文自公告日起實施。

正本:貼於本中心網站櫃買市場公告

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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