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 函

地址:台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二段100號15樓

承辦人:沈先生

電子信箱:chenyu@tpex.org.tw

受文者:如行文單位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8年3月27日

發文字號:證櫃監字第1080053625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如主旨

主旨:函轉經濟部釋示關於公司法第240條第5項規定疑義如附件,請查照

說明: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8年3月22日金管證發字第1080104800號函辦理。

正本:各上櫃公司、各興櫃公司

副本:

本案依分層負責規定授權經理部門判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