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 :::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6年9月13日 發文字號:證櫃債字第10600256311號
正   本: 貼於本中心網站櫃買市場公告
主   旨: KEB Hana Bank(原Hana Bank)自即日起全面換發上櫃之國際債券。
依   據: 本中心「外幣計價國際債券管理規則」第2條、「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有價證券業務規則」第9條之1、「上櫃有價證券換發作業程序」規定及前開公司106年9月12日上櫃公司債名稱變更申請書。
公 告 事 項: 一、變更後債券名稱:KEB Hana Bank CNY 550,000,000.00 Fixed Rate Notes due 2018;變更後簡稱:P15KEBHN1。
二、換發後新債券之發行條件、權利義務及面額與舊債券相同。
三、原債券樣式為無實體債券,由Clearstream統一換發。
附   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