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7年10月03日 發文字號:證櫃債字第10704100031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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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本: | |
主 旨: |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等17家發行人之普通公司債、金融債券或轉(交)換公司債將於107年11月1日至107年11月30日到期(明細如附件),自各到期日之次一營業日起,終止在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 |
依 據: | 本中心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有價證券業務規則第3條第3項規定。 |
公 告 事 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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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