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8年03月27日 發文字號:證櫃債字第10804001661號 |
主 旨: | 本中心債券電腦議價系統108年4月份「指標公債」期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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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 據: | 本中心「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有價證券業務規則」第71條第5項暨「中央公債主要交易商應配合辦理事項」第3條第6項。 |
公 告 事 項: | 一、108年4月份「指標公債」經評定如下: (一) 5 年期:A08101。 (二)10年期:A08103、A08103R。 (三)20年期:A08104。 二、前項「指標公債」適用期間自108年4月1日起至108年4月30日止,債券自營商間「指標公債」之買賣斷交易應依前揭規定使用本中心債券電腦議價系統進行買賣。 三、上開指標公債將可建立債券市場5年期、10年期及20年期之指標行情,並形成完整之殖利率曲線,供各界參用,如欲查詢相關資料請逕上本中心網站http://www.tpex.org.tw「債券→交易資訊→公債與公司債統計報表→日統計→殖利率曲線」查詢。 |
附 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