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證券櫃檯買賣中心

   ETF獎勵活動開始報名       ETN獎勵活動開始報名       113年03月29日20時00分將舉行「上櫃公司神盾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號:6462)重大訊息說明記者會」活動直播   
:::

法規修訂資訊

回上一頁 下載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6年11月20日 發文字號:證櫃審字第10600318251號
主   旨: 修正本中心「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興櫃股票審查準則」第17條、第30條、第31條、第47條、第47條之1及「對興櫃公司財務業務管理處理程序」第6條條文如附件,自即日起實施。
公 告 事 項: 一、考量興櫃公司之財務報告已採電子方式辦理資訊公開,投資人可至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爰修正本中心「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興櫃股票審查準則」(下稱「興櫃審查準則」)第30及31條規定,興櫃公司僅須依規定時限抄送一份財務報告予本中心,以簡化申報書件資料。
公 告 事 項: 二、參酌本中心「對有價證券上櫃公司重大訊息之查證暨公開處理程序」(下稱「上櫃公司重訊處理程序」)及「對有價證券上櫃公司資訊申報作業辦法」之規範架構,將違反「興櫃審查準則」第29條至第30條、第31條、第33條等有關資訊申報規定之罰則,移列新增至「興櫃審查準則」第47條之1;就興櫃公司違反「興櫃審查準則」中有關重大訊息或召開記者說明會之罰則等規定,保留於第47條規定。
公 告 事 項: 另興櫃公司未依本中心通知時限辦理記者說明會或公告重大訊息,對資訊揭露之即時性影響重大,為期產生實質警惕效果以保障投資人權益,並參考本中心「上櫃公司重訊處理程序」第15條違約金處罰區間規定,復考量比例原則,爰依缺失情節輕重,於「興櫃審查準則」第47條第1項臚列對應之違約金金額,並調整違約金上限至新臺幣300萬元,未依期限補行辦理者,調整為按次處以新臺幣3萬元至300萬元。
公 告 事 項: 三、另考量公司營收及獲利能力變動幅度較大時,反應其財務業務有重大變化,爰將興櫃公司業績變化之增、減變動情形皆納入財務報告審閱之選案標準,修正本中心「對興櫃公司財務業務管理處理程序」第6條第2項第1款第1目規定,以臻完備。
附   件:

文件下載OpenDocument格式
106003182511-1.doc106003182511-1.od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