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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券櫃檯買賣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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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修訂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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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6年12月18日 發文字號:證櫃監字第10600332141號
主   旨: 修正本中心「對有價證券上櫃公司財務重點專區資訊揭露處理原則」第4條條文如附件。
公 告 事 項: 本中心「對有價證券上櫃公司財務重點專區資訊揭露處理原則」第4條修訂事項自107會計年度起適用。
附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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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003321411-1.doc106003321411-1.od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