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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券櫃檯買賣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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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修訂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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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7年12月20日 發文字號:證櫃債字第10700540401號
主   旨: 修正本中心「槓桿交易商辦理槓桿保證金契約交易業務應注意事項」第21條之1條文如附件及公告事項。
依   據: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7年12月12日金管證期字第1070116510號函及「槓桿交易商辦理槓桿保證金契約交易業務應注意事項」第29條規定。
公 告 事 項: 旨揭修正條文第一項自公告日起實施,第二項自公告日後3個月起實施。

附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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