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7年11月09日 發文字號:證櫃審字第10701101781號 |
主 旨: | 修正本中心「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有價證券審查準則」附表十二及「審查有價證券上櫃作業程序」附件十三,自公告日起施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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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 據: | 本中心「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有價證券審查準則」第15條第6項及「審查有價證券上櫃作業程序」第10條規定。 | ||||||
公 告 事 項: |
配合審查實務所需,爰修正旨揭規章附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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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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