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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修訂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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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9年02月19日 發文字號:證櫃監字第10900521402號
主   旨: 檢送「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上市上櫃公司企業社會責任實務守則」及「○○股份有限公司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參考範例部分條文修正對照表如附件,並自即日起實施。
依   據: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9年2月12日金管證發字第1080341134號函暨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109年2月13日臺證治理字第1090002299號函。
公 告 事 項: 一、因應「新版公司治理藍圖(2018~2020)」並參考國內實務運作、國外相關規範暨配合相關法令修正,爰修正「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修正重點包括:放寬擔任公司治理主管之資格、訂定內部人於獲悉公司財務報告或相關業績內容之日起之股票交易控管措施、設置提名委員會及建立智慧財產管理制度等。
修正總說明詳附件一,修正條文對照表詳附件二。
二、配合「新版公司治理藍圖(2018~2020)」計畫於年報加強揭露非財務性資訊,並參考國際重要發展趨勢及「公開發行公司年報應行記載事項準則」附表二之二之二「履行社會責任情形及與上市上櫃公司企業社會責任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評估項目之內容,修正「上市上櫃公司企業社會責任實務守則」,修正條文對照表詳附件三。
三、配合108年5月23日公告修正「上市上櫃公司誠信經營守則」,修正「○○股份有限公司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參考範例,修正條文對照表詳附件四。

附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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