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SG代表環境保護(E,Environmental)、社會責任(S,Social)及公司治理(G,governance),是衡量企業是否能夠永續發展的重要指標。本中心為鼓勵上櫃公司投入ESG,並推廣上櫃ESG ETF商品,帶動投資人與證券商參與上櫃ESG ETF之交易,特舉辦本活動。
自112年7月1日起至112年12月31日止,為期6個月。
本活動所稱上櫃ESG ETF,名單如下:
一、 股票型ESG ETF
二、債券型 ESG ETF
★投資人交易前應詳閱風險預告及各檔ETF公開說明書,確實作好財務規劃與風險評估。
一、 投資人:活動期間至本中心網站 報名成功,且具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之自然人。
二、 證券商。
一、 投資人獎項:
(1) 股票型ESG ETF及債券型ESG ETF均有成交紀錄者。
(2) 投資之上櫃ESG ETF中,包含1檔標的指數成分股均為上櫃股票者。
二、 證券商獎項:
一、全民定期ESG獎(投資人參加獎)得獎名單於112年10月及113年1月之第10個營業日上午10時前公布於本中心網站。
二、 ESG專屬加碼獎(投資人加碼獎)、E鳴驚人獎(證券商定期定額獎)及ESG特別加碼獎(證券商加碼獎)得獎名單於113年1月之第10個營業日上午10時前公布於本中心網站。
一、 證券商ESG獎(證券商參加獎)之得獎證券商,應於活動期間終了後1個月內,具函檢附自活動開始至7月底前新增上櫃ESG ETF為其客戶得定期定額投資標的,且於活動期間均持續之相關證明及資料,向本中心提出申請,經本中心核定後匯撥獎勵金。
二、 本活動之得獎者,同意本中心公布得獎名單於本中心網站(投資人公布其部分姓名及身分證字號後4碼),如因資料不實或錯誤致本中心無法寄送獎項或通知得獎者,或通知領獎時間逾期未填寫回覆者,則視同放棄中獎及領獎資格,該獎項不予補發且不予遞補。
三、 依所得稅法規定,獎項金額超過新台幣1千元者,本中心將填發扣(免)繳憑單予得獎者,得獎者應填覆相關資料俾利辦理相關事宜;另獎項金額超過新台幣2萬元者,須按所得稅法規定辦理扣繳,若得獎者不願意配合,視為自動棄權,喪失得獎資格。
四、 本中心將以專函通知本活動之得奬者,得獎者應填覆「付款證明單」(得獎者為法人需加蓋公司大小章),併同匯款資料(包含行庫及分行名稱、帳號及戶名資訊之存摺影本)寄回本中心,得獎者為自然人者,尚檢附「身分證正反面影印本」,本中心於核對無誤後,除ESG專屬加碼獎(投資人加碼獎)外,將以匯款方式發予獎勵金。ESG專屬加碼獎(投資人加碼獎)得奬者之獎品將以掛號寄至各得獎者提供之地址,寄送範圍限中華民國境內,獎品為隨機贈送,其款式、尺寸、顏色等均以實物為準,得獎者不得挑選,亦不得要求將贈品折現、替換為其他物品,或將受贈資格移轉予他人,機會中獎所得通報金額為本中心購買獎品之金額。
五、 本活動之得奬者填寫資料均需完整、真實且正確,並未冒用或盜用他人資料,如有不完整、不實或不正確資訊,本中心將解除或撤銷其中獎資格,並就其損害主辦單位或任何第三人權益,得請求民、刑事損害及追訴之責。
六、 參加者於參加本活動之同時,即同意接受本活動之活動辦法與注意事項之規範,並應遵守證券相關法令及規章,如有違反,本中心有權取消其參加或得獎資格,並得依相關市場管理規定辦理。
七、 如有活動辦法相關問題,請洽詢本中心交易部(02)2366-6009陳小姐。
檔案名稱 | 下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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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櫃ESG ETF交易獎勵活動 | 下載 |
eDM | 下載 |
本中心保留變更此活動辦法之權利,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本中心得隨時修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