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0年7月28日

發文字號:證櫃審字第1000020033號

附件:無


主旨:公告友輝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初次申請上櫃普通股股票43,970,000股及100年度現金增資股款繳納憑證4,462,000股,以一般類股開始櫃檯買賣日期,並自同日起終止該興櫃股票43,970,000股之櫃檯買賣。
依據:
一、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0年6月13日金管證發字1000026065號函及100年6月29日金管證發字第1000029909號函。
二、上開公司100年7月20日(2011)友輝總字第2011-031號函及100年7月20日增資新股股款繳納憑證櫃檯買賣申請書。
特別宣導事項(採用承銷新制):本案採用承銷新制,適用公開申購、承銷商全權配售、過額配售及承銷價格之穩定操作等新制,掛牌首五日無漲跌幅之限制,請特別注意。
公告事項:
一、上櫃股票種類及數量:普通股43,970,000股暨股款繳納憑證4,462,000股。
二、上櫃股票開始買賣日期:民國100年7月29日。
三、上櫃股票類別:光電類。
四、股票係採無實體發行。
五、上櫃股票代號及簡稱:
(一)代號:4933。
(二)簡稱:友輝。
六、原興櫃股票代號及簡稱:
(一)代號:4933。
(二)簡稱:友輝。
七、上櫃股票公司英文名稱及簡稱:
(一)英文名稱:UBRIGHT OPTRONICS CORPORATION
(二)簡 稱: UBRIGHT
八、公司營利事業統一編號:80660088。
九、其他:
友輝光電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上櫃股票43,970,000股,原係以興櫃股票為櫃檯買賣(代號4933,簡稱:友輝),今訂於民國100年7月29日起開始以一般類股為櫃檯買賣,爰依本中心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興櫃股票審查準則第40條規定,自同日起終止該興櫃股票之櫃檯買賣。

正本:貼於本中心網站櫃買市場公告

副本: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各櫃檯買賣證券經紀商、各櫃檯買賣證券自營商、友輝光電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新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國際證券辨識號碼編碼小組)、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資訊室)、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元富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大華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法務部調查局(以上均無附件)、各資訊公司、本中心交易部、上櫃監理部、資訊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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