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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 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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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1年3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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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字號:證櫃監字第10102001882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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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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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公告茂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普通股股票(股票代號:5387,以下簡稱茂德公司)2,341,855,748股(不含私募股數201,600,000股)繼續停止交易,並自101年3月26日起,終止在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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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本中心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有價證券業務規則(以下簡稱業務規則)第12條之1及第12條之2規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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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事項: 一、茂德公司前因未依規定公告並申報100年上半年度及第3季財務報告,本中心分別於100年9月6日及11月4日公告停止該公司之有價證券在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嗣因茂德公司於本(101)年2月8日重行公告申報之99年第3季至100年上半年度財務報告,係經會計師出具無法表示意見之查核報告或拒絕式核閱報告,爰公告自本年2月17日起,增加前揭停止茂德公司有價證券櫃檯買賣事由。另因茂德公司公告申報之100年第1季及上半年度個別財務報告淨值為負數,本中心業已公告自本年3月26日起終止該公司有價證券櫃檯買賣。 二、今茂德公司雖於本年3月9日重行公告申報100年第3季個別財務報告,且相關資訊亦已揭露於公開資訊觀測站,惟因該公司尚未補行公告申報100年第3季合併財務報告,仍應繼續停止該公司有價證券櫃檯買賣。 三、另茂德公司因公告申報之100年第3季個別財務報告淨值為負數,核有本中心業務規則第12條之2第1項第4款規定之情事,爰公告增加前揭終止茂德公司有價證券櫃檯買賣事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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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本:貼於本中心網站櫃買市場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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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本: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證券發行組、投信投顧組)、各櫃檯買賣證券經紀商、各櫃檯買賣證券自營商、茂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各證券金融公司、各資訊廠商、本中心交易部、債券部、資訊部、管理部、記者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