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1年8月22日

發文字號:證櫃交字第1010019748號

附件:如文


主旨:公告修正本中心「興櫃股票買賣辦法」部分條文、「興櫃股票推薦證券商內部作業辦法應行記載事項要點」第3點及「興櫃股票推薦證券商辦理議價買賣業務考核要點」部分條文如附件,實施日期將另行公告。
依據:本中心「興櫃股票買賣辦法」第45條、「興櫃股票推薦證券商內部作業辦法應行記載事項要點」第4點、「興櫃股票推薦證券商辦理議價買賣業務考核要點」第6條暨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1年8月13日金管證交字第1010029773號函。

正本:貼於本中心網站櫃買市場公告

副本:各興櫃股票推薦證券商、各櫃檯買賣證券商、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法源資訊股份有限公司、博仲國際法律事務所、本中心上櫃審查部、資訊部、稽核室、交易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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