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1年9月7日

發文字號:證櫃審字第1010022313號

附件:無


主旨:公告清惠光電股份有限公司(證券代號:5259;原名清惠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因更名全面換發新股,停止股東名簿記載之變更(即暫停股票過戶),暨新股票開始換發及開始興櫃買賣日期。
依據:本中心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興櫃股票審查準則第27條規定。
公告事項:
一、停止股東名簿記載變更之事由:更名全面換發股票。
二、換發內容:清惠實業股份有限公司更名為清惠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三、停止股東名簿記載變更起訖日期:民國101年10月1日至民國101年10月10日。
四、新股票換發基準日:民國101年10月5日。
五、公司新股票開始換發日期:自民國100年10月11日起受理。
六、公司新股票開始興櫃買賣日期:民國100年10月11日。
七、其他:本次換發之新股其權利義務與舊股票相同,自新股票開始興櫃買賣之日起,舊股票不得作為買賣交割之標的。

正本:貼於本中心網站櫃買市場公告

副本:各櫃檯買賣證券經紀商、各櫃檯買賣證券自營商、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資訊室)、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國際證券辦識號碼編碼小組)、清惠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宏遠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各資訊公司、本中心交易部、資訊部、記者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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