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1年9月27日

發文字號:證櫃交字第1010023744號

附件:無


主旨:大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遷移營業處所,訂於101年10月8日於新址開始營業。
依據:前開公司101年9月25日大鼎證字第1010925002號函辦理。
公告事項:
一、證券商名稱:大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證券商代號:8770。
三、營業處所:臺北市信義區信義路4段456、458號8樓。
四、電話:(02)87862666。
五、傳真:(02)87862663。

正本:貼於本中心網站櫃買市場公告

副本:各櫃檯買賣證券商、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本中心資訊部、稽核室、交易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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