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 函 |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1年10月9日 |
發文字號:證櫃交字第1010024557號 |
附件:無 |
主旨:有關本中心配合調整上櫃有價證券鉅額交易相關作業流程及調整作業之上線時程等事宜如說明,請 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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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一、為避免鉅額配對交易未成交委託占用當日可借券賣出委託之額度,調整上櫃有價證券鉅額「配對交易」借券賣出控管方式,俟當組配對交易最後一家證券商完成委託輸入,始進行盤中借券賣出委託數量控管,倘借券賣出委託可用餘額未能完全滿足當組配對交易借券賣出委託數量時,當組配對交易委託全數退回,同時傳送失敗訊息並說明未成功原因。本項作業配合電腦系統調整,自本(101)年12月3日起實施。 二、考量檔案傳輸作業之一致性,調整鉅額「逐筆交易」買賣申報價格範圍檔案傳送時間,由上午9時調整為上午7時30分,以與現行鉅額配對交易買賣申報價格範圍檔案傳送時間一致。本項作業調整,自即日起上線實施。 |
正本:各櫃檯買賣證券商、各外資保管銀行 |
副本: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