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2年12月12日

發文字號:證櫃交字第10200314101號

附件:無


主旨:公告調整本中心等價成交系統交易之上櫃有價證券【認購(售)權證除外】循環撮合秒數自103年2月24日起為每10秒撮合一次。
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2年11月26日金管證交字第1020044282號函。
公告事項:
一、本中心編製之「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發行量加權股價指數」、各項產業分類指數暨指數價量資訊之揭露頻率,亦配合於旨揭日期由現行15秒調整至10秒。
二、本中心102年6月11日證櫃交字第1020301398號公告之公告事項中,有關於指數股票型基金(Exchange Traded Funds, ETF)受益憑證之「每受益權單位預估淨資產價值」之盤中揭示頻率,仍維持每15秒更新一次。

正本:貼於本中心網站櫃買市場公告

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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