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 公告 |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4年4月24日 |
發文字號:證櫃審字第10401006801號 |
附件:無 |
主旨:昕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普通股股票43,400,000股(興櫃股票代號:4184)自104年5月4日起,停止在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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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本中心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興櫃股票審查準則(以下簡稱興櫃審查準則)第38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公告事項: 一、昕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因主辦輔導推薦證券商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申請辭任,致該公司無主辦輔導推薦證券商,核有本中心興櫃審查準則第38條第1項第1款規定情事,爰依規定公告自104年5月4日起,停止其股票在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 二、推薦證券商於停止交易前,仍負連續報價及成交義務。 |
正本:貼於本中心網站櫃買市場公告 |
副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