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4年10月23日

發文字號:證櫃輔字第10400300481號

附件:無


主旨: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三民分公司更名為高美館分公司,並訂於104年11月2日於原址開始營業。
依據:依據前開公司104年10月19日(104)凱證字第4943號函。
公告事項:
一、證券商名稱: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高美館分公司。
二、證券商代號:9215。
三、營業處所:高雄市鼓山區明誠四路156號3樓及3樓之1。
四、電話:(07)554-4888。
五、傳真:(07)550-3387。

正本:貼於本中心網站櫃買市場公告

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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