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 公告 |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4年10月23日 |
發文字號:證櫃輔字第10400300481號 |
附件:無 |
主旨: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三民分公司更名為高美館分公司,並訂於104年11月2日於原址開始營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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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依據前開公司104年10月19日(104)凱證字第4943號函。 |
公告事項: 一、證券商名稱: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高美館分公司。 二、證券商代號:9215。 三、營業處所:高雄市鼓山區明誠四路156號3樓及3樓之1。 四、電話:(07)554-4888。 五、傳真:(07)550-3387。 |
正本:貼於本中心網站櫃買市場公告 |
副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