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 公告 |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5年4月13日 |
發文字號:證櫃交字第10500093851號 |
附件:如主旨 |
主旨:修正本中心「興櫃股票買賣辦法」等8項規章部分條文,自本(105)年8月15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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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本年4月8日金管證券字第1050009529號函辦理。 |
公告事項:本中心前於本年2月19日以證櫃交字第10500032381號公告發布旨揭修正條文(詳如附件),配合電腦系統修正所需時程,業經主管機關核准自本年8月15日起實施。 |
正本:貼於本中心網站櫃買市場公告 |
副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