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 公告 |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5年7月25日 |
發文字號:證櫃審字第10501011671號 |
附件:無 |
主旨:廢止本中心前於105年7月14日證櫃審字第10501010861號公告有關終止富圓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號:4969)普通股股票在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
|
依據:本中心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興櫃股票審查準則第15條。 |
公告事項: 一、富圓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富圓采公司)前因原輔導推薦證券商福邦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富邦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別向本中心申請辭任輔導推薦證券商,致富圓采公司核有本中心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興櫃股票審查準則第40條第1項第3款之情事,本中心爰依規定於105年7月14日公告自105年7月29日起終止其普通股股票在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 二、現因大慶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國票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別申請擔任該公司之主辦及協辦輔導推薦證券商,上開終止富圓采公司普通股交易之原因已消滅,爰廢止旨揭公告,該公司普通股股票繼續在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 |
正本:貼於本中心網站櫃買市場公告 |
副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