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 公告

受文者:如行文單位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7年11月28日

發文字號:證櫃視字第10700313521號

附件:異常標準之詳細數據及除外情形-公告附件.docx

主旨:修正本中心「公布或通知注意交易資訊暨處置作業要點第四條第一項各款異常標準之詳細數據及除外情形」第11條及第12條條文如附件,並自107年11月30日起實施。

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7年11月9日金管證交字第10703378481號函。

正本:貼於本中心網站櫃買市場公告

副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