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 公告

受文者:如行文單位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7年11月30日

發文字號:證櫃債字第10700532061號

附件:如主旨(法規總說明及修正條文對照表-公告.docx、新台幣計價外國債券預審意見申請書-公告.docx、新台幣計價外國債券上櫃同意函申請書-公告.docx、新台幣計價外國債券櫃檯買賣契約-公告.docx、新台幣計價之外國債券櫃檯買賣申請書-公告.docx)

主旨:修正本中心「外國有價證券櫃檯買賣審查準則」、「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有價證券業務規則」與「審查外國有價證券櫃檯買賣作業程序」三項規章之部分條文,及增修相關申請書如附件,自即日起施行。

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7年11月27日金管證發字第10701189463號函、本中心「外國有價證券櫃檯買賣審查準則」第四十條、「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有價證券業務規則」第一百零二條與「審查外國有價證券櫃檯買賣作業程序」第四十三點。

正本:貼於本中心網站櫃買市場公告

副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