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 公告

受文者:如行文單位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8年1月19日

發文字號:證櫃債字第10800506951號

附件:綠色債券作業要點修正條文對照表.docx、附表三綠色債券資格認可申請書.doc、受益證券及資產基礎證券上櫃同意函申請書-修訂.doc、受益證券或資產基礎證券櫃檯買賣申請書-修訂.doc

主旨:修正本中心「綠色債券作業要點」部分條文及增修相關申請書件如附件,並自公告日起施行。

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8年1月15日金管證發字第1070344684號函、本中心「綠色債券作業要點」第十三條、「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有價證券審查準則」第十七條暨「審查有價證券上櫃作業程序」第二十八條。

公告事項:配合旨揭規章及相關書件之修正,發行人應自實施日起,依本中心修正後之書件,向本中心申請金融資產證券化商品之綠色債券資格認可及櫃檯買賣。

正本:貼於本中心網站櫃買市場公告

副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