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 公告

受文者:如行文單位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8年4月25日

發文字號:證櫃審字第10800545781號

附件:如主旨

主旨:修正本中心「審查有價證券上櫃作業程序」附件二「發行人申請股票櫃檯買賣法律事項檢查表」如附件,自公告日起施行。

依據:本中心審查有價證券上櫃作業程序第28條。

公告事項:配合「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之修正,爰修正旨揭規章附件。

正本:貼於本中心網站櫃買市場公告

副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