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 公告

受文者:如行文單位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9年3月12日

發文字號:證櫃監字第10902002961號

附件:如主旨

主旨:修正本中心「審閱上櫃公司財務報告作業程序」第6條及第7條、「對上櫃公司內部控制度查核作業程序」第9條如附件,自即日起實施。

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9年3月4日金管證審字第10901320701號函。

公告事項:為強化會計師查核品質,爰修正本中心「審閱上櫃公司財務報告作業程序」第6條及第7條、「對上櫃公司內部控制度查核作業程序」第9條。

正本:貼於本中心網站櫃買市場公告

副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