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 公告
受文者:如行文單位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9年10月8日
發文字號:證櫃交字第10900653311號
附件:如主旨
主旨:修正本中心「櫃檯買賣有價證券開戶契約」,修正條文對照表如附件,自即日起實施。
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9年9月30日金管證券字第1090143450號函。
公告事項:配合「證券商內部控制制度標準規範」中之客戶帳戶之管理作業(CA-11140)之修訂,並為符合本中心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有價證券業務規則第62條等相關規定,爰修訂旨揭開戶契約部分條文。
正本:貼於本中心網站櫃買市場公告
副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