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 公告
受文者:如行文單位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0年2月22日
發文字號:證櫃交字第11000518971號
附件:如主旨
主旨:訂定本中心「股票造市者及交易獎勵參與者作業辦法」及「股票造市者及交易獎勵參與者業務服務費折讓標準」如附件,並自本(110)年6月30日起實施。
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本年1月28日金管證交字第10903768751號函。
公告事項:為提升上櫃股票市場之流動性,並使股票造市者及交易獎勵參與者從事造市業務有所依循,爰增訂旨揭兩項規章。
正本:貼於本中心網站櫃買市場公告
副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