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 公告

受文者:如行文單位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0年7月26日

發文字號:證櫃視字第11000076641號

附件:作業要點第四條第六條修正條文對照表.docx、異常標準之詳細數據及除外情形修正條文對照表.docx

主旨:公告修正本中心「櫃檯買賣公布或通知注意交易資訊暨處置作業要點」第4條及第6條,暨「公布或通知注意交易資訊暨處置作業要點第四條第一項各款異常標準之詳細數據及除外情形」第10條、第11條、第14條及第15條等條文如附件,並自110年8月27日起實施。

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0年7月22日金管證交字第11003491261號函。

正本:貼於本中心網站櫃買市場公告

副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