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 公告
受文者:如行文單位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0年7月1日
發文字號:證櫃債字第11000602621號
附件:如主旨
主旨:公告本中心「證券商受託買賣有價證券業務人員銷售衍生性金融商品業務規範」第4條修正條文對照表如附件,並自公告日起施行。
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0年6月25日金管證券字第1100136352號函,及本中心「證券商受託買賣有價證券業務人員銷售衍生性金融商品業務規範」第11條。
公告事項:
正本:貼於本中心網站櫃買市場公告
副本:
提醒事項:
內會:
後會:請管理部上傳英文版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