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 公告

受文者:如行文單位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0年7月7日

發文字號:證櫃債字第11000606551號

附件:如主旨、公告附件1-更正.docx

主旨:公告本中心「槓桿交易商辦理槓桿保證金契約交易業務應注意事項」第21條及槓桿交易商內部控制制度標準規範修正條文對照表如附件,自公告日起施行。

依據:本中心「槓桿交易商辦理槓桿保證金契約交易業務應注意事項」第29條及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0年7月1日金管證期字第11001399071號函。

正本:貼於本中心網站櫃買市場公告

副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