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本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 公告

受文者:貼於本中心網站櫃買市場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0年7月19日

發文字號:證櫃視字第11012021281號

附件:

主旨:公告亞泰金屬工業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及亞泰金屬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國內第一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處置措施及期間。

依據:依據「櫃檯買賣公布或通知注意交易資訊暨處置作業要點」第六條辦理。

公告事項:亞泰金屬工業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號:6727)因連續3個營業日達本中心作業要點第四條第一項第一款經本中心公布注意交易資訊,爰自110年07月20日起10個營業日(110年07月20日至110年08月02日,如遇休市、有價證券停止買賣、全日暫停交易則順延執行)對亞泰金屬工業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號:6727)及亞泰金屬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國內第一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代號:67271)改以人工管制之撮合終端機執行撮合作業(約每5分鐘撮合一次),各證券商於投資人每日委託買賣該有價證券數量單筆達10交易單位或多筆累積達30交易單位以上時,應就其當日已委託之買賣,向該投資人收取全部之買進價金或賣出證券。但違約專戶委託買賣該有價證券時,不在此限。

正本:貼於本中心網站櫃買市場公告

副本:

本案依分層負責規定授權判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