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本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 公告

受文者:貼於本中心網站櫃買市場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0年8月20日

發文字號:證櫃債字第11000097921號

附件:

主旨:公告「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110年度第1期無擔保一般順位金融債券」計面額新台幣10億元整,訂於110年8月27日起在證券商營業處所暨本中心債券等殖成交系統開始買賣。

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5年8月23日金管銀控字第10500198980號函、106年11月21日金管銀控字第10600272640號函、107年9月6日金管銀控字第10701155740號函、本中心110年8月19日證櫃債字第1100009434號函暨上開公司110年8月19日金融債櫃檯買賣申報書。

公告事項:

一、發行公司名稱: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債券名稱: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110年度第1期無擔保一般順位金融債券。

(一)代碼:G13505。

(二)簡稱:P10臺銀1。

(三)發行總面額:新台幣10億元整。

(四)發行價格(佰元價):新台幣100元(依票面金額100%發行)。

(五)發行日:110年8月27日。

(六)到期日:115年8月27日。

(七)發行期限:5年。

(八)票面利率:固定利率0.39%。

三、銷售對象:僅限「境外結構型商品管理規則」第三條所稱之「專業機構投資人」及依「金融消費者保護法」第四條第二項所訂之「專業投資機構範圍及一定財力或專業能力之條件」第二條所稱之「專業投資機構」。

四、本債券為取具本中心綠色債券資格認可之綠色債券。

五、有關本債券之詳細發行資料請參閱其發行辦法或公開說明書(請至公開資訊觀測站https://mops.twse.com.tw查詢)。

六、本債券於到期日之前二個營業日停止於本中心債券等殖成交系統買賣,並於到期日之次ㄧ個營業日終止於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

正本:貼於本中心網站櫃買市場公告

副本:

本案依分層負責規定授權判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