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 公告
受文者:如行文單位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1月6日
發文字號:證櫃輔字第11000732392號
附件:如主旨
主旨:公告「證券商風險管理實務守則」修正總說明暨部分條文修正條文對照表如附件,自即日起實施。
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110年12月29日證期(券)字第1100372315號函。
公告事項:
一、旨揭修正內容自公告日起實施,修正理由及說明請詳修正總說明暨條文對照表。
二、證券商應於112年6月底前首次揭露氣侯風險管理資訊,嗣後定期於每年6月底前公布。
正本:貼於本中心網站櫃買市場公告
副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