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 公告

受文者:如行文單位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5月8日

發文字號:證櫃審字第11200586661號

附件:如主旨

主旨:公告修正本中心「受託辦理本國及外國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案件規定」之附表五「外國發行人於國內募集與發行股票申報書(初次上櫃前以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案件者適用)」,自公告日起施行。

依據:本中心受託辦理本國及外國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案件規定第5條。

正本:貼於本中心網站櫃買市場公告

副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