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 公告
受文者:如行文單位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5月11日
發文字號:證櫃債字第11200591671號
附件:如主旨
主旨:公告本中心「天然災害侵襲處理措施」修正條文對照表如附件,並自公告日起施行。
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2年5月4日金管證交字第1120338244號函暨本中心「天然災害侵襲處理措施」第肆點規定。
公告事項:為利集中市場及營業處所議價運作機制同步,明定臺北市市長宣布臺北市當日或當日上午停止上班時,股票及債券營業處所議價交易全日不交易,當日應屆給付結算款券順延。
正本:貼於本中心網站櫃買市場公告
副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