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 公告
受文者:如行文單位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12月14日
發文字號:證櫃債字第11200765381號
附件:如主旨
主旨:公告修正本中心「永續發展債券作業要點」第4條、第7條及第8條條文及其申請書件,暨修正相關債券櫃檯買賣申請書如附件,自公告日起施行。
依據:本中心「永續發展債券作業要點」第二十一條、「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有價證券審查準則」第十七條、「外國有價證券櫃檯買賣審查準則」第四十條、「外幣計價國際債券管理規則」第四十七條、「連結衍生性金融商品或為結構型債券之外幣計價國際債券管理辦法」第三十條,及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2年12月1日金管證發字第1120148214號函。
公告事項:
一、為協助企業邁向淨零碳排及永續轉型,並擴大我國永續發展債券商品範疇,本中心爰建立永續發展轉(交)換公司債櫃檯買賣制度,並配合修正旨揭規章及相關書件。
二、發行人應自實施日起,依旨揭修訂書件,向本中心申請永續發展債券資格認可及債券櫃檯買賣。
三、另配合資訊系統建置時程,本中心將另行公告開始受理永續發展轉(交)換公司債櫃檯買賣申請之日期。
正本:貼於本中心網站櫃買市場公告
副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