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 公告
受文者:如行文單位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1月29日
發文字號:證櫃審字第11301001501號
附件:
主旨:公告本中心自113年2月13日起,終止與帝聞企業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號:8115)簽訂之興櫃股票櫃檯買賣契約,並終止該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股票70,000,000股在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
依據:本中心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興櫃股票審查準則第40條第1項第2款及第2項。
公告事項:帝聞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前因協辦輔導推薦證券商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申請辭任,致該公司僅餘一家輔導推薦證券商永豐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本中心已依規定公告自112年10月25日起停止其普通股股票在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今因該公司普通股股票停止櫃檯買賣逾三個月,其停止交易原因仍未消滅,核有本中心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興櫃股票審查準則第40條第1項第2款之情事,本中心爰公告自113年2月13日起終止其股票在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
正本:貼於本中心網站櫃買市場公告
副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