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 公告

受文者:如行文單位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2月23日

發文字號:證櫃交字第11300531551號

附件:如主旨

主旨:公告本中心「指數股票型基金受益憑證買賣辦法」、「指數股票型基金受益憑證流動量提供者作業要點」及「指數股票型基金受益憑證辦理申購暨買回作業要點」等3項規章修正條文對照表如附件,自即日起實施。

依據:本中心「指數股票型基金受益憑證買賣辦法」第二十三條、「指數股票型基金受益憑證流動量提供者作業要點」第拾壹點及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3年2月15日金管證投字第11201511671號函。

正本:貼於本中心網站櫃買市場公告

副本: